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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官方游戏网站教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澳门官方游戏网站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教学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期满换届;可以连任。任期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成员进行调整。教学委员会在经理领导下,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审议、评估、咨询、指导和参与决策。
第三条 教学委员会的宗旨:受经理委托,加强学院在团队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管理和监管,提高学院的教育决策和教学、教研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第四条 教学委员会委员基本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
2.品德高尚,作风正派,顾全大局,治学严谨,服从安排,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3.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第五条 教学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成员9人;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兼任秘书,协助主任处理事务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 教学委员会职责
1.研究并论证专业方向的调整、新专业的设置,审议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对新进教师的试讲进行听课、评议、评价;
3.确定本院申报、推荐有关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创新创业示范课程项目,对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教学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和申报奖励的教学成果进行初步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
4.评选、推荐本院教师所申报的教学方面的奖项、荣誉称号等;
5.对员工毕业论文成绩进行终审,评选与推荐省优学士论文;
5.评选、推荐员工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等各级各类项目;
6.讨论、审议教学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视情况需要不定期举行教学委员会会议,但每学期一般不得少于两次,由教学委员会主任召集。
第八条 教学委员会决定问题可采用议决制或表决制,表决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或打分)方式或举手表决进行。
第九条 教学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表决时应有与会委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第十条 教学委员会成员工作量和酬劳按照澳门官方游戏网站绩效分配方案执行。
第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