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司学风建设,完善学籍管理工作,加强本专科员工学习过程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在学习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员工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公司全日制员工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公司校发〔2017〕16号)、《公司本科员工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公司教字〔2015〕3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业预警必要性
学业预警是指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对存在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员工进行及早干预与警示,及时告知员工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帮助员工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干预制度。
二、学业预警对象
学业预警的对象是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成绩下滑、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量、严重影响学业进程的本专科员工。
三、学业预警层级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预警(一级)、橙色预警(二级)、黄色预警(三级)。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补考、缓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后2周内由各学院根据员工学业情况,采取相应预警办法。
1. 黄色预警(三级):在校学习期间,截止到预警时间所有学期的不合格必修课程学分累计大于等于5学分小于8学分者。预警办法:学院给员工送达《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通知单》,组织员工辅导员(班主任或学业导师)与员工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2. 橙色预警(二级):在校学习期间,截止到预警时间所有学期的不合格必修课程学分累计大于等于8学分小于10学分者,或连续受到两次黄色预警者。预警办法:学院给员工送达《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组织员工辅导员(班主任或学业导师)与员工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联系沟通说明员工在校学习情况,填写《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3. 红色预警(一级):在校学习期间,截止到预警时间所有学期的不合格必修课程学分累计大于等于10学分者,或连续受到两次橙色预警者。预警办法:学院给员工送达《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通知单》,组织员工辅导员(班主任或学业导师)员工谈话,填写《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邀请家长面谈并做记录,填写《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四、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1. 确定学业预警员工名单
每学期补考、缓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后2周内,各学院对员工学业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学业预警员工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2. 警示谈话并制定帮扶计划
确定学业预警员工名单后两周内,各学院安排员工辅导员(班主任或学业导师)与被预警员工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员工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安排专人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安排教师或学业成绩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对一帮助,督促员工及时重新学习修读不合格课程,并持续跟进关注,相关任课教师在课程辅导答疑时重点关注。
3. 送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员工辅导员或班主任向被预警员工送达《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通知单》,被预警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4. 通知家长
班主任或员工辅导员以挂号信形式向被预警员工家长邮寄《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及《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家长寄回回执存档;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留存通讯书面记录。
5. 家长面谈
对于达到红色预警或多次橙色预警者,学院组织专人(分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辅导员或班主任)与家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员工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特殊情况者,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QQ、微信等方式与家长进行交流,并保留相关材料进行存档。
五、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1. 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2. 公司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员工的《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等材料。
六、其他
1. 公司定期对本学期被学业预警员工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员工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对员工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帮扶教育,督促员工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2. 员工在警示期按所修专业和年级的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有关课程学习或所有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低于5学分者,予以解除学业预警处理。
3. 通识选修课不在预警范围之内,但是学院辅导员、学院团委、学院教学办、班主任均有义务告知员工应修读通识选修课的学分数。秋季学期进行员工学业预警时,一并筛选进入毕业年级员工的已修读课程总学分与培养方案规定毕业最低学分的差距,及时告知员工。
4. 辅修第二专业或双学位的员工,辅修不及格课程学分在学业预警结果中单独一行列出。
5.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公司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公司教字〔2017〕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附件2: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通知单
附件3:公司本专科员工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