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举办2021年“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员工的重要回信精神,激发我司大员工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员工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学校将启动2021年“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教育部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1年工作要点》(教高司函[2021]1号)明确提出: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教,办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围绕突出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中国,优化组织流程,创新活动形式,深化产学研用融合,搭建国际交流平台,举办一届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高质量全球双创盛会。
二、大赛目的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主力军;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以赛促创,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新平台。
三、大赛领导机构
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张立富副董事长担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员工工作部(处)、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创新创业学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各学院(校区)分管教学、科研的副经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四、大赛赛道
国赛、省赛均设置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其中,我司主要是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互联网+”大赛国赛金、银奖以及省赛金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五)各学院要做好参赛对象资格的审查工作。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全校各专业本专科生、研究生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后出生)。
(六)各学院(校区)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鼓励员工组队参赛,挖掘毕业5年内优秀创业员工资源,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做好项目指导,撰写项目计划书。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校区)、跨学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含负责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
(七)参赛项目数量要求:教育厅要求在校生参赛率不低于20%,根据员工管理系统导出的在校生数据,各学院最低参赛项目数如下,各学院在保证项目数量的前提下,务必重视项目质量,严禁同一项目重复报名参赛。(最终以省通知为准,到时会根据通知调整。)
2021年各学院、校区互联网+最少参赛项目数 | |||
序号 | 公司 | 最少项目数 | |
1 | 商学院 | 80 | |
2 | 物流学院 | 63 | |
3 | 法学院 | 58 |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7 | |
5 | 教育学院 | 72 | |
6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48 | |
7 | 音乐学院 | 44 | |
8 | 美术学院 | 57 | |
9 | 澳门官方游戏网站 | 45 | |
10 | 外国语学院 | 86 | |
11 | 传媒学院 | 72 | |
12 | 历史文化学院 | 38 | |
1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0 | |
14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46 | |
15 | 化学化工学院 | 52 | |
16 | 药学院 | 44 | |
17 |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 80 | |
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2 | |
19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71 | |
20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89 | |
21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63 | |
22 | 资源环境学院 | 39 | |
23 | 生命科学学院 | 41 | |
24 | 农林科学学院 | 63 | |
25 | 沂水校区 | 185 | |
26 | 费县分校 | 121 | |
| 合计 |
| 1636 |
注:各学院(校区)报名数据将以截止到7月10日24时大赛官网报名参赛数为准。
六、比赛赛制
校赛采用院级初赛、学校决赛二级赛制。学校决赛采用网络评审和决赛路演相结合的方式。
(一)院级初赛(2021年6月15日前)
院级初赛不分赛道,比赛时间、比赛流程、评审方式自定。原则上采用路演方式。各学院可参考去年参赛数组织院级比赛, 公司参照校赛规则开展院级的项目评审工作,通过组织评委对本学院项目进行指导、路演、答辩等评审环节,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排序(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组织学院级“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各学院暂定于6月15前将纸质版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1(按推荐顺序排名)送交至师生服务大厅107室,汇总表及项目材料(计划书、PPT等)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到邮箱cxcyxy107@163.com。
(二)集团网评(6月20日)
从各学院(校区)推荐的参赛项目中,按学院推荐顺序,选取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通过会议评审和网络评审,确定进入决赛的项目。
(三)集团决赛(6月26日)
通过路演方式,采用“1分钟视频+5分钟PPT汇报+3分钟问答”方式。各团队需要提交答辩PPT以及1分钟的视频,具体另行通知。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决赛时需展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说明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校赛相关安排待省赛正式通知出台后可能将作相应调整,届时以大赛组委会最新发布通知为准。
七、正式报名(7月20日前)
所有参赛团队均需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员工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员工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交项目计划书。8月1日—8月15日期间,各学院还可继续发动员工在“全国大员工创业服务网”报名。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银铜奖,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银铜奖,并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和奖金,没有网上报名或正式提交比赛的,自动失去获奖资格。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推荐项目数量多、质量优的学院;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
各学院应积极广泛发动,做好宣传,对参赛员工给予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对完成网上报名且提交比赛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给予认定1个学分。对校赛获奖的项目负责人认定2个创新学分、成员1个创新学分。对获得省赛及以上奖励的团队成员,将按照学校比赛管理办法规定学分的2倍奖励学分,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同一赛事学分认定不累加。
九、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全程的宣传工作,重视大赛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牵引作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按目标任务做好项目评选和推荐,各学院员工参赛率达到25%左右。
2.各学院注意,由于省教育厅会根据在“全国大员工创业服务网”的提交数量分配学校参赛名额,请各学院在项目评审时注意保证一定的数量和时间的合理分配。
3.各学院应深度挖掘以下大赛项目资源:(1)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已经结题和今年正在申报的。校级项目以本项目参加比赛凭获奖证书可以结题;(2)以工商登记注册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3)参加“创青春”及其他各种创业大赛的;(4)申请和入住学院、学校各级大员工创业园的;(5)教师科研成果转化项目;(6)讲授《创业基础》课程的老师。
十、其他
有关大赛及大赛的评审规则、操作手册等请到大赛官网——“全国大员工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
QQ交流群:2021年公司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群1047206265,加群密码:5678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7258330(固)/663377(移动)
邮箱: cxcyxy107@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6月9日
附件1:公司2021年“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