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号
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
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主阵地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公司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公司校办发【2020】15号)规定,现就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教学督导计划
各学院根据学校整改方案要求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2021-2022-01学期教学督导计划,在常规教学督导基础上,将以下工作纳入督导计划。
1.加强思政课程和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督导。各学院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学督导计划,加强对思政课程的教学督导,对承担本学院思政课程的教师督导要实现全覆盖;改进对专业课程的教学督导,要将课程思政列入课堂教学观测评价指标。
2.加强教学重点建设项目课程教学督导。各学院要结合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认证和教学团队等重点工作项目,将其课程教学纳入督导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3.加强实践课程教学督导。在做好理论课程教学督导的同时,各学院要加强对实践课程教学的督导,将实践课程纳入教学督导计划,切实提高实践课程教学水平。
4.加强对青年教师督导帮扶。各学院通过教学督导活动,发挥教学督导在青年教师发展中的作用,通过传帮带等措施,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
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机制
1.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各学院根据《公司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优化充实教学督导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工作作用,调动教学督导专家积极性。
加大课程教学听课的频率和密度,实现课程教学督导全覆盖无死角。
2.优化课程教学观测指标。教学督导工作要体现“员工中心、产出导向、员工中心”理念,发挥教学督导在督教、督学、督管中的作用。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课程类型特点,优化课程教学观测指标,将意识形态作为专项指标纳入督导内容。
三、其他
1.请各学院将教学督导委员会名单和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督导计划于9月17日前报办公楼329房间,电子版发至教学评估处邮箱jxpgc@lyu.edu.cn。
2.费县校区、沂水校区根据本通知,结合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021年8月30日
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