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公布山东省“十二五”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结项结果的通知
鲁语委字〔201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十二五”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的通知》(鲁语委字〔2013〕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省语委科研办组织专家对山东省“十二五”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了审核验收,现将审核结果通知如下。
45个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了结题材料,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达到了预定的研究目标,经专家审核同意结项(见附件),颁发结项证书。
附件 :b2440eac1b294aafada4f80265b206f0.xlsx